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已经河南省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02年 11月 30
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3年 3月 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以下简称招标投
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
第四条 省发展计划部门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
门拟定有关规章和综合性政策,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负责对省重点
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省经贸、水利、交通、民航、信息产业、通信等行政主管部门
分别负责工业、水利、交通、民航、信息产业等项目的招标投标活
动的监督执法。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