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律师协会
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
(2016年 4月 23日省律协七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 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
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
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4〕2755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河南省律师服务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
行业指导意见。
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在河
南省司法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
为。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 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公
平竞争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 降低服务成本,为委
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 向
委托人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