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扶持和鼓励高新技
术企业发展,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认定
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
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
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河南省境内注册一年以上的
居民企业。
第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 鼓励技术
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依据《认定办法》 、《工作指引》和本实施细则认定的高新技
术企业即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以下简称 《企业所得税法》 )
第二十八条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