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油水井钢连续抽油杆起下
作业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沾化化鲁明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胜利油田高原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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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沾化化鲁明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
承包方:胜利油田高原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乙方 )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油水井修井作业工程承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
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及解释
1.1 (井下)作业 :凡是对地面以下几米至几千米深的油、气、水井,进行油、气勘探、油井修理、增产措施、维护油、
气、水井正常生产或报废前的善后工作的一切井下施工。
1.2 开工准备:进行井下作业前,所做的直接服务于井下作业的人员、技术、设备、工具、器材、通讯、照明、道路、
场地、安全措施等项工作。
1.3 排污场所:能够存放或处理石油工程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