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防火责任书
为切实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治安稳定和防
火安全,现根据《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只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明
确双方在治安规范、防火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工程合同时应将甲方对《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
规范》(附后)书面交于乙方,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指导。
2、甲方应将上级公安部门和上级单位对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信
息及时间向乙方传达布置,定期听取乙方在开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况和意见,
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贯彻落实治安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乙方有关人
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 则有权教育、 制止和责成其限期整改, 必要
时可按责任违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理( 500-1000元人民币)。
4、乙方的违章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理是指:
(1)未经公安消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