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
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
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 预报情况予以公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 (征求意见稿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 保
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正确实施行政处罚,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 结合执法实践, 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办案原则】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
序合法,法律、法规、规章适用准确,处罚公正、适当,执法文书使用正确、规
范。
第四条【办案协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