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
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
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 预报情况予以公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
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及时、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维护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以下简称交通事故 )的处
理适用本规定。 其中,火车与车辆、 行人在铁路道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国家有
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 市、各县级市、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公安机关是处理本行政区
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 其所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交通事故
的处理工作。
第二章 观场处理
第四条 造成人员伤亡或发生事故车辆不具有移动踏实条件的交通事故, 依
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