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
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
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 预报情况予以公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
【法规名称】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颁布文号】渝府发〔 2010〕86号
【颁布时间】 2010-8-27
【实施时间】 2010-10-1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渝府发〔 2010〕86号
各区县 (自治县 )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精神, 做好当前民生工作, 市政府决定提高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万盛
区、双桥区、渝北区、巴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