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我 省范 围内 新一轮土地 利用 总体 规划( 2006- 成情况、布局实施情况和规划适应性进行评估,对规划
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批准实施近 2年,各地基 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进行预警,形成评估结论,并根据评
于保护和保障的理念实施规划。由于新一轮规划在指标 估结论对区乡两级规划的后续实施提出建议。
体系、管制分区等方面与上一轮规划有明显差别,在规
划实施一定时期内需要及时考察并纠正新一轮规划本身 土地规划实施评估中采用了系统分析法、指标评估
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法、空间分析法、专家咨询法、因果分析法、比较分析
按照国土资源部先后下发了国土资厅函〔 2011〕 法和趋势分析法等方法。
1183号、国土资厅发〔 2011〕 41号等文件,明确了规
划修编(修改)必须前置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省国 评估技术路线:莲都区区乡两级规划实施评估按照
土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