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浇筑规范
一、混凝土浇筑振捣一般要求
1、混凝土自吊斗口下落的自由倾落高度不得超过 2m ,浇筑高度如超过 3m 时必须采
取砼措施,用串桶或溜管等。
2、浇筑混凝土时应分段分层连续进行, 浇筑层高度应根据砼供应能力, 一次浇筑方量,
砼初凝时间,结构特点、钢筋疏密综合考虑决定,一般为振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 1.25 倍。
3、使用插入式振捣器应快插慢拔,插点要均匀排列,逐点移动,顺序进行,不得遗漏,
做到均匀振实。移动间距不大于振捣作用半径的 1.5 倍(一般为 30—40cm )。振捣上一
层时应插入下一层 5—10cm ,以使两层砼结合牢固。
4、振捣时,振捣棒不得触及钢筋和模板。表面振动器(或称平板振动器)的移动间距,
应保证振动器的平板覆盖已振实部分的边缘。
5、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如必须间歇,其间歇时间应尽量缩短,并应在前层混凝土
初凝之前, 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间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