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依据
为规范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管理, 确保测绘成果、 资料档案的
安全,促进测绘成果的广泛应用和档案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制
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对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管理适用于本管理制度。
三、职责
测绘成果档案资料的管理, 实行领导负责制, 由单位分管领导负
责,测绘成果档案资料管理的部门(档案馆、档案室、档案部、
办公室等)具体负责实施,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四、基本规定
(一)业务规定
1、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必须按要求归档; 归档的资料应当齐全、
完整,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案卷质量符合国家有
关规范、标准。
2、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应当根据国家要求,制定归档范围及保
管限期表。
3、不得擅自改变档案分类、组卷、编号方法。
4、永久、长期保存的资料档案禁止使用红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