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设备周期检定(校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量设备的周期检定(校淮) 。
本标准适用于本集团测量设备的周期检定(校淮)管理。
2 管理内容与方法
2.1 计量标准器具及强制检定测量设备的检定周期按照有关计量法令、法规确认间隔进行送检。
2.2 一般测量设备检定(校准)周期由计量室根据测量设备的稳定性、工艺要求、工作环境、使用频
率等情况对其进行制定,经质量部部长审核,总工程师批准生效。
2.3 测量设备检定周期确定后计量室应严格执行 ,并督促各使用部门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2.4 计量标准器具和强检测量设备,计量室应根据周期检定计划(在处理好与生产关系的前提下)请
上级计量部门来公司检定或送检,送检的应注意包装确保测量设备的安全。
2.5 一般测量设备由各部门按计量室安排的周检计划及时送计量室检定,对集团公司尚未建立标准的
或无法校准的由计量室统一送上级计量检定机构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