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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商品混凝土企业扬尘污染整治
实施方案
(试行)
为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济南市大气污染
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商品混凝土企业。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各企业建立完善扬尘管理制度,配套完善防
尘设施并正常运行,物料存放、装卸、运输、搅拌等环节的
防尘措施落实到位,监管部门建立监管平台,全面推行视频
监控,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标准
(一)严格执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防治措
施。环保手续不齐全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符合相关要求
的,限期完善环保手续。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或存在突出污
染问题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搬迁或拆除。严禁使用燃煤
小锅炉和违规生产危化品添加剂。
(二)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企业组建管理机构,
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 明确职责分工和目标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