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旅游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受济南市旅游局委托,山东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承担《济南市旅游产业“十二五”
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
关规定,现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涉及济南市所辖全部区域,包括济南市历城区、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
荫区、长清区及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和商河县;规划将济南市总体划分为“一核一带四
区”的空间结构,“一核”即济南旅游的核心区——中央游憩区, “一带”即黄河旅游带(含
小清河片区),“四区”即东部历史与名人文化旅游区、南部山水休闲旅游区、西部宗教文化
旅游区、北部乡村休闲与温泉度假区。
规划期限为 2010—2015年;本规划旨在将济南建设成为山水圣人旅游线上的龙头城市、
京沪高铁旅游黄金线上的重要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