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浙政令〔 2012〕300 号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
92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2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省长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
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交通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等活动,
以及实施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军事港口、渔业港口、专用航道的工程建设和抢险救灾工程建设活动
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