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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技术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 保证试验检测工
作质量,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省交通厅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的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承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任
务的施工、监理单位为满足施工自检或监理抽检的需要,在工地现
场设立的临时试验室,分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和监理驻地工地试验
室。
第三条 工地试验室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建立, 并在工程实质性开
工前向工程所在地质监机构申请技术考核,并取得《工地试验室管
理手册》后,方可开展工地试验检测活动。
工地试验室未取得《工地试验室管理手册》不得开展工地试验
检测工作。
《工地试验室管理手册》由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统一
监制,有效期至工程完工。
第四条 大型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业主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