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实施细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 规范建设市
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 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对公路
水运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
的原则;以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路水运建
设市场为宗旨。
第四条 本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主体是指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从业单
位和从业人员。
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建设的项目法人,项目建设管
理单位,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提
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