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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导价格 (试行 )
为规范安全评价收费, 使评价机构的收费有章可循, 根据国家计委、经贸委、
财政部、审计署和国务院纠风办联合下发的 《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计价格 [1999]2255 号)的规定,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
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 [1999]1283 号)的标准,结合我省安
全评价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收费指导价格。并于 2007年 1月 1日起实施。
指导价格的制定是以评价机构提供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费用为基础, 加法定
税金和合理利润, 并考虑到安全评价工作刚起步, 市场发育不够充分等情况, 以
及提供服务的技术难度、 复杂程度及风险程度。 在充分听取了企业和评价机构的
意见,参照环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经过认真讨论、反复测算,论证后形成了该
指导价格。评价项目的专家评审费用由委托单位另行承担, 不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