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防条例》( 2016年修订)
省人大常委会 公告
第 40 号
《浙江省消防条例》已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 《浙江省消防条
例》公布,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 年 5 月 27 日
浙江省消防条例
(2010 年 5 月 28 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
会议通过 2016 年 5 月 27 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修订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
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以下简称消防
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和相关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