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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督管理的通知
【文 件 号】琼土环资耕字 [2010]17号
【颁布部门】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颁布时间】20100918
【实施时间】20100918
【时 效 性】有效
各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
发[2010]6号,见附件),严格补充耕地全程监督管理,积极做好耕地后备资
源调查、土地开发规划等基础工作,严格落实先补后占,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一、全面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一)全面摸清资源家底。各市县要及时组织力量,紧密配合省级专业技术
队伍,按照我厅《关于开展耕地开垦项目库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