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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培训内容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
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
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
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
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
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