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现场会议室
授课人 余进 参加人数
1>工地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禁止在木材堆放场所使用明火;
2>工地、加工场所,包括仓库木材堆放场地,禁止吸烟;
3>每天下班前将各操作场地、加工场所清扫干净,将锯末、刨花拉至批定地
点,严禁锯末和刨花堆积过夜,以防自燃;
4>工地内禁止设置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和
燃气灶;
5>工地内安装使用的电器、电线必须合格,并保证安全需要;
6>工地内安装、拆改、增设、检修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由电工统一操
作,严禁擅自搭接、修改电路电线和安装电器设备;
7>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施;
8>自觉在确保消除安全的情况下从事施工作业。
9>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义务消防分队(小型工程段义务消防员)组织,并设专
(兼)职消防人员进行检查、监护;
10>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志醒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