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北京太平机电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管理, 确保在施工现场供用电中的人身安全和
设备安全,保证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运行,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和北京市建委关于建设工
程分包的有关规定, 未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经双方协商,同
意签订以下安全用电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
规范、标准、规章、制度。
二、甲、乙双方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
三、甲方负责乙方电能的分配及对乙方安全用电的宏观管理。乙方应服从甲
方的统一管理;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四、甲方编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