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定
第一条 为明确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逐级消
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单位各有关责任人员应按照本规定认真履行
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 作为我单位的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
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统筹安排进货、计量、经营、管理、后勤服务等活动
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每月向上
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三)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 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
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