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布灯原则,应该遵循以下条件: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的规定,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规范,应该在这些部位安装为宜: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及其前室等部位;
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自动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通道,供
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 电话总机房以及在发生火灾时仍需留在火场工作的其他房
间;
3、观众厅、每层超过 1500 平方米的展览厅、营业厅、建筑面积超过 200
平方米的演播室,人员密集区域或建筑面积超过 300 平方米的地下室等;
4、公共建筑内的消防应急疏散走道和长度超过 20 米的内走道等部位;
5、对于人员密集的娱乐场所或购物商场,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布灯密度建议
应该适当加大;
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安装部位多为消防安全出口门框上方, 或空间大的建筑在
每个立柱的上面均应安装消防应急照明灯, 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