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须知
一、备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二、备案范围
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详
细内容附后)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
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
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 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备
案。
三、备案方式
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 7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
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
案受理系统。
四、资料要求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 5日内向公安机关
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