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1
指导细则
一、布线要求:
1)信号总线: Z1、Z2二总线宜选用截面积≥ 1.0m㎡的 RVS双绞铜芯线。
最长通讯距离 1200米。
2)24V电源线: D1、D2采用 BV线,截面积≥ 2.5m ㎡。楼层显示器电源
线宜单独敷设,每 20台楼层显示器敷设一路电源线。
3)广播线:采用 BV线,截面积≥ 1.0m ㎡,广播线必须单独穿管敷设,
以免干扰信号和通讯总线; 。
4)电话线:消防电话线采用 RVVP屏蔽线,截面积≥ 1.0m ㎡,屏蔽层需
妥善接地 . 电话线必须单独穿管敷设,以免干扰信号和通讯总线;电
话插孔与固定电话线路须单独敷设。不超过 100只电话插孔敷设一路
电话线。
5)485 通讯线(楼层显示器):采用屏蔽双绞线,截面积≥ 1.0m ㎡,屏
蔽层需妥善接地。每路 A、B线最多接 64台楼层显示器 。
6)485 通讯线(主机联网):采用屏蔽双绞线,截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