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1、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
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控制室实行 24小时值班制度, 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门应
按月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
3、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
构培训合格后, 持证上岗,单位应制作《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考核成
绩登记表》,统一记录操作人员的考核情况;
4、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提前 10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5、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
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 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 经批准后,
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6、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7、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外线电话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
器等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