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罚 则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罚款 20~100元,情况严重的,罚款 200~2000元,
或清退出场,触犯刑律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 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 从上抛掷物料、
垃圾;
3 无证进行特种作业;
4 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
5 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擅自动用电器设备的;
6 未经项目批准在宿舍区使用煤油炉、液化汽灶、煤炉、火炉、电炉及其它电
热器具的;
7 擅自留宿非本工地工作人员的;
8 擅自带未满 16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9 在宿舍区乱倒垃圾、 乱泼脏、废水的、乱扔烟头、乱倒剩饭剩菜、乱吐痰的;
10 在宿舍区进行大声喧哗、吵架、斗殴、赌博、酗酒的;
11 损害公物,擅自移动宿舍区铺位的,擅自损坏、拆除、改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