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池的设置要求
消防水池是人工建造的储存消防用水的构筑物,是天然水源、市政给
水管网等消防水源的一种重要补充手段。消防水池分为生产,生活和
消防合用的消防水池,生活、消防合用的消防水池,生产、消防合用
的消防水池,独立的消防水池。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消防水池:
(l)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
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2)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建筑物只有一条进水管,且消防用水量之
和超过 25L/s(二类高层居住建筑除外) 。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确定如下:
(1)独立的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独立的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应满足在火
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在发生火灾时能保证连
续补水的条件卜,消防水池的容积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连续补充的
水量。确保在火灾时向水池连续供水的条件为:
① 消防水池有两条进水管,且分别从环状管网的不同管段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