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系统试车方案
一、 调试条件
1、 系统调试前各类施工应全部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场地已
清理干净,具备试车条件。
2、 系统各类设备均已进行过单机通电和试运转,正常后才能
进行系统调试。
3、 消防水池等已储备设计要求的水量。
4、 系统供电正常。
5、 水泵已试运转正常,消防管网已充满水,阀门均无泄漏。
6、 与系统配套的火灾报警系统牌工作状态。
二、 调试要求:
1、 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储水不做它用的技术措施。核实消防
水泵的数量和供水能力。
2、 消防水泵调试就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应在
5min 内投入正常运行。以备用电源切换时应在 15min 内投入
正常运行。
3、 稳压泵调试时模拟设计启动条件,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
统设定压力时,应自动停止运行。
4、报警阀调试在其试水装置处放水,报警阀应及时动作;水力
警铃应发出报警信号, 水流指示器应输出报警电信号, 压力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