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注浆管路按装要求:
一 .依据:
《煤矿安全规程》
《煤炭工业小型煤矿设计规范》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
二 . 消防洒水设施:
(一) 灭火装置
1 在井下的下列位置应设消火栓:
(1)重点保护区域及井下交通枢纽的 15m以内:
1)主、副井筒马头门两端;
2)采区各上下山口;
3)变电所等机电硐室入口;
4)爆炸材料库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硐室入口;
5)掘进巷道迎头;
6)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口;
7)胶带输送机机头。
(2) 有火灾危险的巷道内:
1)斜井井筒、井底车场、胶带输送机大巷每隔 50m;
2)采用可燃性材料支护的巷道每隔 50m;
3)煤层大巷,采区上山、下山、工作面运输及回风顺槽
等水平或倾斜巷道每隔 100m;
4)岩石大巷、石门每隔 300m。
2 在有火灾危险的巷道中,处于其他巷道已设消火栓保护
半径之内的区域,可不设消火栓。在一般巷道中,消火栓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