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疏散指示安装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建筑安全疏散设施的维护管理,
确保其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
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管理责任
1、设置在建筑内部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防火门、疏散
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是预
防火灾发生,及时扑救初期火灾的有效措施。其日常维护管
理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转让时,建筑产权单
位应当与该建筑使用单位明确其日常管理责任。 有两个以上
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
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系统的管理责任,统一制定
系统的维护管理制度, 并委托物业管理机构或共同设立机构
统一管理。
2、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
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系统
与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3、单位每年应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对系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