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
[ 作者:省住建厅 转贴自:省住建厅 点击数:667 更新时间:2011-8-2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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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1.1 高层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应根据高层建筑的规模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合理确定其
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等。
1.2 消防车道:
1.2.1 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置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该建
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高层住宅可沿住宅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
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1.2.2 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 8%,供消防车停留的操作场地坡度不宜大于 3%。
1.2.3 消防车道距高层民用建筑的外墙宜大于 5m且不宜大于 15m。
1.2.4 市政道路满足消防车道要求时,可作为消防车道。
1.3 消防救援场地:
1.3.1 每座高层建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