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送审、验收中的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一、 报审、报验资料问题
1、 图纸初次报审时, 必须明确产权单位;所填表格、资料中的建
设单位、机构代码证必须与产权单位名称一致,不要填“建筑工
务处”;
2、 各阶段图纸中的单体建筑名称必须自始至终与初审时的名称
一致;一旦搞错,日后更名会很麻烦;
3、 必须严格对照下发的资料目录, 完整、准确的提供所有消防产
品的质保资料(检验报告、形式认可、合格证、 3C 认证等),内
容、名称要与“建筑工程消防产品使用情况登记表”相一致,且
应重点核对相关资料的“有效期” ;
4、 审核意见中,凡提及“ **** 图纸须送审、备案”要求的,就一
定要及时送审或备案;
5、 若送审图纸为暖通含“防排烟”的,最好让设计院出图时在图
纸名称一栏直接写明 “暖通及防排烟”,或在送审资料中直接写明;
6、 设计院出图时,水泵房的图纸应单独出图, 免得日后再要求补
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