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印发 《深圳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的通知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印发 《深圳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的通
知
深建规〔 2007〕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强化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防范事故发生,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等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深圳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
法》,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建设局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深圳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强化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为重大危险
源)的监控,防范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现场存在的、一旦发
生意外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
程或者其他施工活动。
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