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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景洲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乙方按深圳市优秀住宅小区评比标准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没有明确规定
的,以双方约定的本服务标准 (见附件二:《深圳景洲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
为准。附件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综合管理
1.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2.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
划,组织实施。
4.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
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 15
分内到现场。
5.全体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率 100%。
6.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
7.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业主公约》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
收费依据及标准。
8.应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