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1.0.3 本规范系根据国家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199
—94)》(简称《水工统标》 )的规定,对《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SDJ20—78)》(简
称原规范) 的设计基本原则进行了修改, 并依据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增补有关内容后, 编制
而成。其适用范围扩大到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和地震区的结构, 其它与原规范相同。 但不适用
于混凝土坝的设计,也不适用于碾压混凝土结构。
当结构的受力情况、 材料性能等基本条件与本规范的编制依据有出入时, 则需要根据具
体情况,通过专门试验或分析加以解决。
1.0.4 本规范的施行,必须与按 《水工统标》 制订、修订的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等各种
水工建筑物设计标准、规范配套使用,不得与未按《水工统标》制订、修订的各种水工建筑
物设计标准、规范混用。
3 材 料
3.1 混凝土
3.l.2 按照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