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现场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1.模板及支撑系统应通过设计计算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搭设
后经一步架验收及支撑系统验收后才能使用。 对跨度不小于 4m 的现浇
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
高度应控制在 1-3 ‰内。严禁超幅起拱,或因起拱削减梁、板跨中混凝
土截面尺寸。
2.悬臂结构和框架梁等现浇构件,不得先砌墙作为底模使用。
外脚手架搭设时, 其竖向荷载不得未经设计验算或加固处理随意传至悬
挑结构上。
3.施工时应确保现浇混凝土构件的设计几何尺寸。 应采取有效
措施严格控制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切实防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足,
导致构件设计使用寿命降低。 当使用定型保护层塑卡时, 应卡在主筋上,
不得卡于分布筋或箍筋上,严禁采用短钢筋替代垫块, 切实防止因箍筋
尺寸不足造成主筋保护层超厚,导致构件有效设计截面尺寸变小。
4.浇筑混凝土梁、板前,其上部柱、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