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福建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 2017 版)(以下
简称本配合比)根据《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2011)、《砌筑砂
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T98-2010)及其他有关规定计算。
二、本配合比是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价的依据, 不作为现
场施工配合比。
三、本配合比中普通混凝土的各种塌落度适用范围如下:
坍落度( mm) 适用范围
10-30 预制厂砼、现场预制砼、基础、垫层、道路路面
30-50 普通现浇柱、梁、板等构件、屋面细石砼、挖孔桩
90-110
灌注桩110-130
130-150
160-220 水下砼
四、本配合比的材料用量已包含了配置损耗, 不包括半成品制作所需的人工、
机械费用。
五、本配合比的砂、石用量按自然堆积体积计算;砂采用的是机制砂,若实
际采取河砂或混合砂等,仅调整砂的价格差异,配合比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