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清华附中工地坍塌事故判决结果中,对照自己的职
业风险
2014年 12月 29日,北京市海淀区清华附中在建体育馆发生坍塌事故,造成 10
人死亡、 4人受伤。昨天上午,承建方的 15人,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海淀法院
判处 3至 6年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创分公司于 2014年 6月承
建清华附中体育馆及宿舍楼建筑工程过程中,于同年 12月 29日,因施工方安
阳诚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人员违规施工,致使施工基坑内基础底板上
层钢筋网坍塌,造成在此作业的多名工人 10死 4 伤。
相关部门事故调查报告显示,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未按施工方案
要求堆放物料,施工时违反《钢筋施工方案》规定,将整捆钢筋直接堆放在上
层钢筋网上,导致马凳立筋失稳,产生过大的水平位移,进而引起立筋上、下
焊接处断裂,致使基础底板钢筋整体坍塌;未按方案要求制作和布置马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