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计价规范
(20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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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 ,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
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
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投标报价、 工程计量、合同
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
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
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
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 公正、
公平的原则。
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