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
2009 年 11 月
.1.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为进一步规范港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报告编制工作, 提高可行性
研究工作质量和科学决策水平, 保障港口健康、 持续发展, 在认真总
结 1988年颁布的《港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执行情
况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港口发展与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沿海、 内河港口码头新建、 改扩建工程及
其配套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二、可行性研究是港口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阶段, 是建设项
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备案的主要技术
依据,分为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两个阶段。
三、政府投资的港口建设项目应进行可行性研究, 按照项目类型、
规模及建设条件等, 分别开展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