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测绘办法
更新时间: 2011-04-12 10:16:24
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整治项目测绘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 (土
地开发整理标准)》( TD/T1011 ~1013-2000)、《城市测
量规范》(CJJ8-99)、《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国测管字〔2009〕
13 号)、《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7929-1995)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土地整治项目测绘由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局
委托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的测绘单位进行。
第三条 土地整治项目测绘,是通过对项目区内及项目
区外一定范围内的点、线、面状地物及高程等的测绘,形成
成果图,为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提供依据。
第四条 在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参考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