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6.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
及预算编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规划设计与
预算的编制工作,保证项目规划施工设计及预算编制的质量,根
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土资发〔2000〕
316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TD/T1012-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财建〔 2005〕169 号)、《湖
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
范》等相关政策规定、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和省级投资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
有偿使用费项目和耕地开垦费项目。地方投资的耕地开垦费项目
以及其他投资类型的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规划设计单位编
制规划设计与预算。市(州)国土资源局负责规划设计与预算的
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