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加强锅炉维修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锅炉维修单位资格许可工作,保障锅炉维修质
量和锅炉安全运行,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制定了《湖北省锅炉维修单位监督管理
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湖北省锅炉维修单位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锅炉维修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锅炉维修许可工作,保障锅炉维修质量
和锅炉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凡从事《条例》规定范围内锅炉及锅炉范围内管道维修工作的单位必须取得湖北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以下简称许可证) ,方可从事许
可范围内的锅炉维修工作。 已获得锅炉制造许可的锅炉制造企业可以维修本企业制造的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