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增强企业精品意
识、品牌意识, 推动我省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为生态强省、美好湖南建设作出贡献,根据国务院《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和国
家、省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以下简称优质工
程)是我省园林绿化工程的最高荣誉奖,评审工作由湖南省
园林绿化协会组织实施。评选对象为湖南省园林绿化协会会
员单位承建的园林绿化工程。鼓励会员单位申报承建的外省
园林绿化工程。
第三条 优质工程由湖南省园林绿化协会会员企业自
愿申报。
优质工程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
优中选优的原则,每年评选一次,原则上省内工程评选数量
不超过 50 项。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评选活动接受行
业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评选规模和申报条件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