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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湘建建〔 2009〕303号
各市州建设局 (建委、规划建设局 ),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
理,强化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风险控制和防
范能力,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我厅制定了《湖
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
针,加强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建筑工程施
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