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部省合资合作铁路(湖南
段)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有关市、县 (市、区 )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为加强部省合资合作铁路 (湖南段 )征地拆迁资金的管理,规范资金审批程序,保障铁路建设征地拆迁
工作的顺利进行, 结合铁路征地拆迁资金管理、 使用、监督的实际情况, 我们制定了《部省合资合作铁路 (湖
南段 )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部省合资合作铁路 (湖南段 )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部省合资合作铁路 (湖南段 )征地拆迁资金的管理,保障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
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铁道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关于加快推进湖南铁路建设的会
议纪要》 (铁计函 [2008]965 号 ),结合铁路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使用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