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 行)
第一条 为规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行为, 确保
行政处罚合法、适当,提高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办理
质量,根据《行政处罚法》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湖
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省质监系统对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
规、规章的行为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以及如何具体适用行
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行政处罚的裁量适当,以准确适用法律为前
提。
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不同层级效力的数个法律规范
的,优先适用层级效力较高的法律规范。
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优先适用特
别法。
第四条 行政处罚的裁量,应当遵循法律效果和社会效
果相统一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综合考量
当事人的动机、目的,实施违法行为的手段,违法行为的事
实、性质、情节、